人民网哈尔滨12月24日电 (汪晓涛)12月24日,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了全省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中,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单位)名单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彻底消除隐患。
2013年11月22日,山东省青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油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此后,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11月25日向各市(地)、县(市)党委、政府(行署),省直有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更加严格制度、更加管用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分析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针对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围绕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了对全省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予以曝光。
曝光名单中,共有6家企业(单位)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被查出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分别是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物流配送中心、农垦祖代鸡场、中国航油黑龙江分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同时,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全省各相关市政府(系统)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牵头部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协调按期完成整改。被曝光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彻底消除隐患。